品牌策划论故事的对话感
写作文,是每个人从小学时代就接触的必修课。“第一人称”、“第二人称”、“第三人称”这个我们都知道,分别是“你”、“我”、“他/她/它”。写作文时,不同的人称为主语,带给观众的视角不同,对心里的触动不太一样。欧赛斯作为国内领先的品牌策划机构,我们认为:写作文是这样,写品牌故事亦如是。
【第一人称写故事,有很强的“对话感”】
我们阅读第三人称为主语的故事,是一个旁观者的视角,说者是旁观者,听者也是旁观者。旁观者是无情的、旁观者也是冷漠的。动人的故事之所以动人,在于鲜活,鲜活什么呢?鲜活的视角,鲜活的细节,鲜活的情感,这些东西,给人强烈的对话感。
举例来说,锤子的工匠精神,尽管有人吐槽,但大多数人,大多数作为普通消费者的人,还是被锤子创始人罗永浩他那句话所打动。“我不是为了输赢,我就是认真。”
假如,换成“罗永浩不是为了输赢,他就是认真”,是不是没有了“对话感”?
【创始人亲述历程,增强与读者的“互动性】
我们来看个东北五常大米的案例。先用常规的“报导式”,也就是第三人称来讲品牌故事,是这样的:
接下来,我们采用第一人称来讲述
同样一个品牌故事,里面的主人公、情节全都一样,但对比来看,就觉得差点意思。差别在哪儿了?在情绪。人和人的互动交流,可以没有语言,没有肢体动作,但不能没有表情。为什么呢?因为表情,顾名思义“表情”:表达情绪啊。换成第一人称,让创始人亲述这个创业历程,字里行间我们仿佛看到了“王总”的情绪,安居乐业:情绪平稳;食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:情绪激动;
【每一个企业家,都有一部血泪史,说出来吧!】
改革开放以来,不少60后、70后加入创业大军,甚至有不少人是摔破“铁饭碗”,吃起有上顿没下顿的创业饭!
刘欢老师有首歌《在路上》,歌词是这样的“那一天,我不得已上路, 为不安分的心、为自尊的生存、为自我的证明。 路上的辛酸已融进我的眼睛,心灵的困境已化作我的坚定。 在路上,用我心灵的呼声;在路上,只为伴着我的人;在路上,是我生命的远行;在路上,只为温暖我的人,温暖我的人……”
是的,创业开公司,是一条不归路,作为企业家,一旦上路,你就永远在路上。路上的一切,都是我们撰写品牌故事的宝贵素材。对消费者来说,这是个动人的故事,我们更加了解我们消费的企业、品牌。对对企业家而言,这更是提醒自己不忘初心,不惧未来。
【欧赛斯观点】品牌策划的重头戏就是品牌故事,而品牌故事本质上是企业家的故事。